近年來隨著市民社會復蘇、法律條文的不斷修改、當事人主義和私家偵探這一特殊行業的悄然興起,學界也紛紛從自身學科分析視角、研究旨趣等方面出發對民間私權力形成、私人刑事調查的性質和作用、私家偵探刑事調查、私人刑事取證效力等具體問題展開探討。如徐昕著:《論私力救濟》(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)、鄒明理著:《偵查與鑒定熱點問題研究》(中國檢察出版社2004年版)、張步文著:《刑事偵查權研究》(中國檢察出版社2007年版)、王帥、鄢本強:《在邊緣處生存的我國私家偵探業——取締抑或規范》(載《溫州大學學報》2006年第4期)、李明著:《監聽制度研究一一在犯罪控制與人權保障之間》(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)、萬毅:《取證主體合法性理論批判》(載《江蘇行政學院學報》2010年第5期)等。這些研究舉不勝舉,形成了諸多迥異的理論觀點。
私家偵探刑事調查國內研究狀態
譬如,僅就其中的私家偵探刑事調查性質而言,便產生了調查說、偵查說、非法說、性質回避說等若干種不同看法。調查說認為私家偵探行為并非國家機關實施,其運用手段也大多沒有強制性理當屬一類私人刑事調查行為;偵查說認為其完全屬于偵查行為,體現了與世界范圍內犯罪活動復雜性、隱蔽性、組織性、多樣性及偵查專業化程度不斷提高之適應;非法說則認為它嚴重背離了我國現行法律明確規定,威脅到國家公權力正常運作與權威性,是文明社會公共管理機制的一種倒退;性質回避說一面肯定了私家偵探存續的重要現實意義,一面又回避了它的性質地位問題……凡此種種,不一而足。